卷起圆润脚趾,那绣袜也不知何时没了踪迹…… 他最爱将她一点一点剥尽,享受征服她的滋味,而她如刀板任人宰割鱼肉。 素绿胸衣,沃裙黑色,外衫里衬全都散乱一地,毫无尊严令人亵玩。 男人温热掌心敷上女人小脚,生得玲珑小巧,剔透粉嫩,只是冻得像块冰。 小小一只结实臂膀轻易捞过,那重量对祈崇山来说简直不值一提,脱下外套覆盖上羸弱娇小。 他抱着她上了楼阁,男人身上温度很烫很灼热,渴望那般火热,冰冷手脚不知觉靠近。 哪怕心里反抗,拱起火源也能将她炙烤,将女人放在床下陷下柔软,沉兰舟睫毛轻颤,躲闪过他的视线。 倏然巨大阴影盖住床前的灯光,漆黑眸色吸附着紧凝着她,脚踝被男人摸索着,眸色颤动。 那温暖脚...
云山已过何堪写,粉泪柔肠旧淋漓。一个有趣的灵魂降临红楼世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自然是修仙!奈何修仙不成,于是在这红尘中打了个滚,沾染了一身红翠,破开历史的迷雾,为此间添了一笔华彩。...
结婚纪念日那天,我手捧鲜花,单膝下跪,等待我的,却是床底下爬出来的陌生男人!婚姻的背叛,人性的贪婪,让我的心愈加冰冷最直观的去刻画婚姻家庭人生百态,火烧风出品,必须精品!...
沈晚棠被重生的嫡姐抢了亲事,把那出家当和尚的宁王世子推给了她王府繁华锦簇,妹妹快去享福吧!沈晚棠笑出声那就多谢姐姐了。谁还不是重生的呢?上辈子嫡姐嫁给宁王世子,逼死了世子的心爱之人,世子宁愿殉情也不肯跟她做夫妻,世子死后,嫡姐被下了大狱,她苦撑半年,最终惨死。而沈晚棠嫁了个穷书生,没想到穷书生后来屡破奇案一飞冲天,十年间接连升官,成为朝中重臣,得到皇帝赞赏,公主爱慕,可穷书生不要功名利禄不要公主,只愿跟沈晚棠一人白头到老。沈晚棠活成了全京城女人羡慕的样子。但,穷书生真的是凭自己的能力上去的吗?真的对沈晚棠那么痴情吗?问题的的答案,就让嫡姐用一生去验证好了。沈晚棠很满意宁王府这门亲事,婆婆大方阔绰疼爱小辈儿,公公宽和佛系只是喜欢听听小曲儿,丈夫出家一心追随尼姑美人儿,小姑子心直口快藏不住任何事儿。她准备一辈子给豪气的婆婆当腿部挂件儿,跟着婆婆吃香喝辣。至于宁王世子,沈晚棠希望他继续当他的和尚,追随他的美人儿,最好这辈子都别回王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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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阳阳,那个被全村人指着脊梁骨谩骂的疯婆娘,却是他张诚明媒正娶的媳妇儿。上辈子,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窝囊废,眼睁睁看着她受尽欺凌,最后凄惨离世,他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疯婆娘死后,张诚浑浑噩噩地去当了兵,在特种部队拼了命地学习各种本领。然而,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为了掩护战友安全撤离,他孤身一人,一把枪,一把刀,硬生生杀退了对面足足一个排的敌人,最终还是不幸牺牲。如今他张诚,带着未来十四年特种兵的记忆和一身本事,从死人堆里爬回来了。这一世,天王老子也别想再动他媳妇儿一根汗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