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却比任何羞辱都更加诛心。 黑塔那凄厉的惨叫声戛然而止,他抱着自己那条已经完全变形的右臂,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豆大的汗珠从他光秃秃的头顶滚落,混合着尘土,在他狰狞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泥痕。 他抬起头,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死死地盯着纪元,眼中除了剧痛和惊骇,更多的是一种信仰崩塌的茫然。 怎么会这样? 自己引以为傲、足以开碑裂石的“狂血之力”,全力一击,对方不闪不避,硬生生用身体接了下来。 结果,对方毫发无损,自己的手臂却被反震之力寸寸震碎?! 这根本不是一个次元的战斗! 他引以为傲的力量,在对方面前,就像是婴儿挥向钢铁的拳头,可笑,且不自量力。 “魔……魔鬼...
云山已过何堪写,粉泪柔肠旧淋漓。一个有趣的灵魂降临红楼世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自然是修仙!奈何修仙不成,于是在这红尘中打了个滚,沾染了一身红翠,破开历史的迷雾,为此间添了一笔华彩。...
结婚纪念日那天,我手捧鲜花,单膝下跪,等待我的,却是床底下爬出来的陌生男人!婚姻的背叛,人性的贪婪,让我的心愈加冰冷最直观的去刻画婚姻家庭人生百态,火烧风出品,必须精品!...
沈晚棠被重生的嫡姐抢了亲事,把那出家当和尚的宁王世子推给了她王府繁华锦簇,妹妹快去享福吧!沈晚棠笑出声那就多谢姐姐了。谁还不是重生的呢?上辈子嫡姐嫁给宁王世子,逼死了世子的心爱之人,世子宁愿殉情也不肯跟她做夫妻,世子死后,嫡姐被下了大狱,她苦撑半年,最终惨死。而沈晚棠嫁了个穷书生,没想到穷书生后来屡破奇案一飞冲天,十年间接连升官,成为朝中重臣,得到皇帝赞赏,公主爱慕,可穷书生不要功名利禄不要公主,只愿跟沈晚棠一人白头到老。沈晚棠活成了全京城女人羡慕的样子。但,穷书生真的是凭自己的能力上去的吗?真的对沈晚棠那么痴情吗?问题的的答案,就让嫡姐用一生去验证好了。沈晚棠很满意宁王府这门亲事,婆婆大方阔绰疼爱小辈儿,公公宽和佛系只是喜欢听听小曲儿,丈夫出家一心追随尼姑美人儿,小姑子心直口快藏不住任何事儿。她准备一辈子给豪气的婆婆当腿部挂件儿,跟着婆婆吃香喝辣。至于宁王世子,沈晚棠希望他继续当他的和尚,追随他的美人儿,最好这辈子都别回王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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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阳阳,那个被全村人指着脊梁骨谩骂的疯婆娘,却是他张诚明媒正娶的媳妇儿。上辈子,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窝囊废,眼睁睁看着她受尽欺凌,最后凄惨离世,他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疯婆娘死后,张诚浑浑噩噩地去当了兵,在特种部队拼了命地学习各种本领。然而,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为了掩护战友安全撤离,他孤身一人,一把枪,一把刀,硬生生杀退了对面足足一个排的敌人,最终还是不幸牺牲。如今他张诚,带着未来十四年特种兵的记忆和一身本事,从死人堆里爬回来了。这一世,天王老子也别想再动他媳妇儿一根汗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