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万安
男人启程了。
他飞快地奔跑起来。
他无暇顾及欣赏两边的景色,因为他的行程很漫长。
有多漫长呢?他也说不清楚。
男人要追上天边那只火球,那只被众生称之为日,自东而起,自西而下,普天地而万物生光辉的一轮太阳。
他要把它搬到地上,这样世界上就永远没有黑暗,永远不会冰冷了。
男人飞快地奔跑着。
有雁群从他头上飞过,他的速度不及雁群,不一会儿,雁群就消失在天的尽头,消失在日光之中。
男人便想,如果我有翅膀该多好啊,那样我可以一下子就飞到火球那边去,才不用这样吃力地跑呢。
可是想归想,男人终没长出翅膀来,男人还得不断地跑着。
他又不禁想到人类的渺小,月圆月缺,斗转星移,皆为人之无法左右;春华秋实,夏雨冬雪,让人只可望洋兴叹。
于是,男人的步伐更加坚定了。
“我这就去为人类干一件伟大的事!”
男人凝视着远方的日,早已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男人飞快地奔跑着。
他低头喘息的时候注意到脚下一支长长的蚁队,蚁队很庞大,正浩浩荡荡地赶往某处。
是要赶往何处呢?男人不清楚,正如蚁队也不清楚男人要赶往何处一样。
男人得意地笑了笑,自己可是赶去干一件伟大的事呢。
可劳累使他再无多余力气去牵起一丝笑容,而步伐却在持续,似乎永不知疲倦,似乎支撑着脚步的不是力气,而是某种别的东西。
男人忽而又觉得人类很伟大。
人类会裁衣会写字画画、会治病、会建木头或黄土的房子,人类还有最美丽的笑容和最动人的眼泪,可人类为什么不能让太阳永远都不落下呢?也许能的,他现在就要去证明。
但是火球渐渐暗淡下去了,它已经沉到西边。
男人想要再快点儿,再快点儿,否则太阳又要落下,黑暗又要来临了。
可是想归想,男人终于没能跑得更快,只是他的脚步越来越沉,越来越缓,最后,男人倒了下来。
男人的奔跑终是停止了,他从没想到自己会停下,从没想到。
男人后来好像化成了一片森林,那森林叫什么我忘了,我只是记得男人叫夸父,也仅是记得,支撑男人奔跑在这个未知旅途的力量,是一种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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