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血刑术

乌云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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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消息让我对家人的忧虑有增无减。经历过近段时间的遭遇,我更加不敢对维兰·德加尔这位公子哥的靠谱程度期望太高,以免到时候失望。

    “别太担心了,”包里那位破天荒地安慰我,“多想无益,还是集中精力解决眼前的问题吧。”

    我定了定神,从黑皮衣背上爬下来,捡回刚才跌落出去的发光匕首,在蝶妖身边蹲了下来。

    “可以请你帮个忙吗?”我温声道,“我需要一些你的血,不会很多,不会危及你的性命。”

    她不敢拒绝,刚才那一幕显然让她无法理解,因而更加畏惧。她用一种好似快要哭出来的腔调说:“能换一把匕首吗?这是伏尔肯匕首,造成的伤害很难愈合。”

    “伏尔肯匕首?”包里那位说,“冰原矮人用火山核心的六角晶矿锻造的一种轻便匕首,刃含流火,不但锋利,而且附带顽固的灼伤。这东西你可以留下。”

    “哦。”我这是穷光蛋捡到钱,如果不是还在担心家里的事,一定会更喜笑颜开的。当下,只是把这匕首翻过来看了看,小心地插在腰带里,然后取出折叠刀打开,征得蝶妖同意后,斜着划了她的手掌一刀,让鲜血集中滴落到我的左掌心。

    我走近三个水贼,在他们周围四个方向的地面上,按照包里那位的指示,用手指蘸血,亦步亦趋地画了四个图案。

    一边画,一边听得少年水贼嚷嚷:“你在耍什么花枪?想画地为牢吗?”

    说话不多的那个水贼喃喃道:“这是‘血缚术’,用母族之血镇压我们!”

    少年大声嘲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妈是什么族,亚摩更是灯神之子,这人类抹点蝶妖的血是想闹哪样?”

    贼首却皱着眉,专注地看我画完了两个符文,低声道:“人类,你有个很厉害的帮手。”

    我无暇理会,抓紧时间赶在血液凝固之前完成阵法,就在大功告成的那一瞬,情势顿时起了变化。

    虽然肉眼看不到,却能感觉出,每个符文与其他符文之间忽然产生了张力,这种微妙而坚韧的联系把四角之内的领域变成一张网。水贼们的身体绷紧了,看上去像是不可控制地张开了四肢,朝各个符文的方向笔直地伸长,全都动弹不得。

    少年有些惊慌,但更加惊讶,他的语气不确定起来:“我……难道我妈真是蝶妖?亚摩,怎么连你也……”

    贼首不理他,闷头用力,似乎想抵抗阵法的力量,额头、鼻尖和脖颈都渗出了一层汗。

    “不是血缚术,是血刑术!”几秒钟后,他惊呼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两个名词,对我来说都不陌生。刚入学的时候,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泡在图书馆,秉着一股子好奇劲儿,特别热衷于浏览魔法相关的书,其中有不少关于古代魔法和高阶魔法的记录,读起来像神话故事一样,虽然连一知半解都谈不上,倒也混了个眼熟。

    我记得在一本纸页都软塌塌发黄的小书里读到过,第四代精灵王曾开发出一种名为“血缚术”的阵法,只要了解被施术对象的血统,就可以通过书写符文达到绝对压制的效果;后来第六代大灯神对“血缚术”进行了升级,发展出“血刑术”,不但可以压制对方,而且能对其进行折磨——关押、刑讯一举两得。

    书写符文并不难,但是,无论血缚术还是血刑术,近两千年来都是只闻其名,不闻其详。因为这两种术法,一来要求施术者有敏锐的眼光,精确判断被施术对象的血统;二来需要相应的母族之血。这两点做不到,精通再多的符文阵法也是枉然。灵境大战折损了许多能人异士,能驾驭这类术法的人日渐稀少,血缚术和血刑术也濒临失传。

    回忆至此,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那么多关于魔法、灵境的记录,不可避免地反复提到第n代大灯神、第n代精灵王,但几乎无一例外都不引用他们的名字,以至于克拉门苏这个名字我还是来到灵境之后才逐渐习惯的——这是一种传统,抑或是有意为之?

    言归正传,我其实并不清楚包里那位教我画的阵法是血缚术还是血刑术,也不知道怎样做会更加折磨水贼们或减轻他们的痛苦;包里那位根本无意解释,而是单刀直入,要我马上复述他的话,审问这几个混血灵族。看来他不想直接进入他们的脑子。

    从他的问话来看,他关心的是灵境如今的势力状况,以及近两千年来发生过的大事。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任何一个与世隔绝了两千年的人,都需要恶补这一课吧。虽然没跟他求证过,我猜他很可能是灵境大战的幸存者,说不定曾经是精灵这边的重要角色什么的。

    浪迹于灵境各地的水贼,对时事的了解显然比绿精皮克西多得多。从他们三个互为补充的回答中,我大致整理出了如下信息——

    大战改变了灵境数千年的格局——灯神族一败涂地,彻底失去了北方大部分的领土,只有几个很小的分支留存,孤僻地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的雪线之上,几乎不与外界交往。

    而精灵也并不好过。他们名义上赢得了胜利,却因失去了精灵王这个主心骨而分崩离析:战后在领土和权力分配上,几个重要的军队长之间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后来干脆带领支持者自立门户,把东都分裂成火云城、寒泉峪等好几个小领主国;还有一支去了海外,传说得到了人鱼族的支持,形成了新的势力;在这之后不久,精灵王原先的灵仆——巨龙德加尔重返于世,与一向亲近的暗夜精灵族在西南建立了夜莺之森。

    因为许多灵族对龙有天生的敬畏,特别是矮人族,简直一听到龙这个词,条件反射地就想下跪,所以夜莺之森虽然起步最晚,却迅速成为了灵境势力最强的领主国。这让其他内斗不断的木精灵和风精灵们十分戒备,曾经两次联合起来想要对抗德加尔家,但因为他们自己也有矛盾,所以总是无法保持团结一致。这样的状况直到不久前才有所改变——据说精灵王回到东都了!

    相传,当年克拉门苏在与大灯神的决战中受了重伤,不得不离开大陆隐居休养,如今眼见灵境一片大乱,终于坐不住了,虽然力量还未完全恢复,但教训不听话的旧仆总归是绰绰有余——他现在坐镇火云城,其他精灵国纷纷归顺,一个比两千年来任何时候都更牢固的精灵同盟俨然正在形成。很多人说,德加尔家要倒霉了,精灵王不会允许他们显而易见的叛逆行为;不过,也有人说,时代不同了,精灵王也不再如当年的强盛,以夜莺之森在矿区的势力来看,谁胜谁负还说不定呢。

    水贼们之所以敢到夜莺之森治下的沼泽区域寻找机会,是因为他们听说,这些日子艾罗和阿尔文两位亲王都在前线,后方空虚,至少无暇来管他们这样的小鱼小虾……

    包里那位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而我则大为烦恼:现在艾罗离家,我要不要留在夜莺之森等他呢?关于那张通缉令,虽然我打心底里认为下令的人其实是想找到我,而不是捉拿我,但如果艾罗短期内不能归来,维兰为我安排的保护措施就有可能出纰漏。话说回来,本尼妈妈他们不知身在哪儿?

    我决定还是去一趟夜莺之森,起码看看情况再说。这时,包里那位突然冒出一句话,吓了我一跳。

    “把这几个人杀了,去夜莺之森。”

    我愣了几秒,意识到他指的是在场所有动弹不得的人,顿时感觉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往上窜。

    “别让你的妇人之仁坏了大事,”他淡然说,“一来他们知道得太多,有必要灭口;二来,这些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你不必同情。还是说,你连杀人的胆量都没有?”

    “这跟胆量没关系!”我胸中腾起愤怒,“无论在什么时候,不到万不得已我都不会杀人的。”

    “无聊的老好人,”他讥讽地说,“难道你皈依了什么伪善的宗教吗?我看只是为了满足你自己的良心安宁吧。你看看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想着杀掉对方,那几个混血就不说了,那边那个人类,身上也是血债累累,那个蝶妖,如果她能动弹,绝对会马上吸干旁边那个人,下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你。”

    我的视线在他们身上缓缓扫过,心中越发明白其实他说得没错。水贼和人贩子都是亡命之徒自不必提,就算是看似普通的蝶妖,刚才,她不也反复要求“让我再吸几口他的胆汁”吗?而且,之前在船舱里,她似乎也曾想要吸我的精气。

    但我还是不会动手。不是做不到,而是坚定地相信不该做,不能做。即便是对于那些罪有应得的人,我宁愿让命运之神继续公正的审判,既不会闲得蛋疼插手援救,也不会在不必要的时候越位上前,让他们的血沾染我的灵魂或双手。

    “那就把他们丢在这里,药效过后,发生什么都跟你没关系,是这样吗?”

    “不,”我心里有了盘算,语气强硬起来,“那样是自欺欺人。至少蝶妖目前还是无辜的,我不能拿她尚未做过的事当藉口,把她逼入绝境还心安理得。”

    他冷笑:“你要冒险我不管,但我不会允许你的鲁莽威胁到我的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