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孤儿

白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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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求于人,李成也不能空手而去,搞了三头肉牛、两头肉羊,由诺亚的牧羊犬护卫大头阵,李成则小心翼翼地牵着熊大、熊二,亦步亦趋,赤兔游走于两翼之间,看似闲庭漫步,实际上却是注意周围的情况,上次的“造马”事件过后,因为赤兔每天都食用一箩筐的黄金胡萝卜,一个星期就已经完全恢复了。不仅皮毛更鲜亮了,体型也趋于完美,耐力、速度、通人性程度等方面都增强了一些,与赤兔朝夕相处的李成更能发现赤兔的不同,而其他牧场内的动物,李成也让老皮克经常性喂食胡萝卜,充当牧草之后的点心。

    灰熊牧场的动物在不知不觉之中,几乎都食用了黄金胡萝卜,米糠也按照一定的比例添加到剩余的野马的草料之中,在提到了黄金胡萝卜和米糠的来历,李CD以从国内进口的理由解释,老皮克等人也只能感叹神秘国度种植的胡萝卜品质就是不一般啊!

    不仅仅是国内的人觉得西方世界的月亮就是比国内的圆,加拿大的白人也认为华夏的月亮就是圆啊!毕竟对不熟悉的地方总是怀有憧憬之心,这是人之常情。

    回到国家公园,李成、诺亚因为携带了牲口,导致速度变慢,虽然涂抹了伊察纳荣光,没有受到野兽的攻击,但是毕竟是活物,牛羊在沿途出现了不少的情况,好在有牧羊犬、赤兔的护佑,不然还没走到目的地,牛羊就跑光了。

    牛的身上,李成还绑上了几麻袋的胡萝卜,让熊大、熊二在新家内也可以营养全面发展,这几头牛羊是这段时间,熊大、熊二的伙食,当然李成会分一部分给爱斯基摩人,充当见面礼吧,反正如今的熊大、熊二食量不算太大,这么多牛羊是完全吃不完的,一天吃一头?那肯定不行,所以宰杀一头牛之后,在其新鲜的一天两的时间里面,留个上百斤左右就足够了,大部分就分给其他人吃,改变下爱斯基摩人的饮食结构,不再是是一味地吃野味。

    这次牵来的肉牛,足足有100KG,属于西门塔尔配种,这类牛身兼肉牛与奶牛的多项特点,黄白色,肉质颇佳,主要是体型大,肉多啊!

    没有冷冻保鲜的原始的狩猎部落,杀一头牛,都是在几天之内吃完的,所以这些家畜基本上是送给部落的人吃,前提是留点精华的部分给熊大、熊二,对于这两头小灰熊,李成是尽心尽力,长这么大还没养过灰熊呢,所以李成把它们当做是宝贝。

    早上出发,差不多晚上抵达部落,几乎和上次一样的时间了,不过平时不携带什么东西的话,李成骑乘赤兔,两个小时左右就能抵达,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地形并不平坦,告诉行进是肯定不成的。

    暂时先寄放在森林中央的响尾蛇部落,等风头过了,训熊颇具成效之后,李成还是会接回牧场内的,熊大、熊二在加拿大已经登记在案了,贸然消失,或者说放入水晶宫内,这种事情无疑于一个大活人人间蒸发一般,会引起相关部门,特别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介入,会导致事态趋于严重化。

    李成可不想上新闻头条啊!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低调点、谨慎点总没错。

    抵达了响尾蛇部落之后,李成完成了家畜的交接,然后李成便挑选了两间木房,一间是给熊大、熊二居住的,另外一间则是其专属下榻的地方。

    诺亚是部落首领,完全有权限支配这里,所以李成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最为报答,李成赠送了肉牛、肉羊,还承诺会给部落的小孩带来一些玩具和零食,当然还有食物,不过这些都不用着急,李成完全可以全部放在空间内,单独一个人骑乘赤兔,到准备抵达部落的时候,然后放出来。

    “如果用空间走私的话,一定非常赚!”李成暗自琢磨了一阵,考虑到销售环节会比较纰漏,追根溯源最终会查到他的头上,所以压制住了这个想法,偶尔用水晶宫运送一些物资给这些交通不便利的爱斯基摩人,其实并不妥,经常性使用就会产生依赖,那么一旦被外人发现就麻烦大了。

    而且李成也不缺这些小钱,何必来回折腾呢?水晶宫的面积说大不大,主殿才百来平米左右,容量的东西并不是很多,第一扇门倒是比较宽敞,足足有一亩地,但是却全部种植了胡萝卜,如今由是逐渐长大的狼群的领地,放不了多少东西,精贵的走私品,放进去之后,过不了多久,淘气的狼群就会啃坏。

    落脚之后,李成与熊大、熊二玩闹了一阵,刚准备走出房间,因为一时不注意,没看到门前站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小男孩,主要是这个小孩太小了,一米多一点的身高,瘦瘦小小的,皮肤黝黑,好像有些日子没洗澡的样子,样子十分卡通可爱,只是有点营养不良。李成感觉到了碰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差不多岁左右的小顽童,被撞到了也不哭闹,吸允着黑黑的手指,黝黑的眼瞳望着房内的小灰熊。

    李成急忙过去抱起小屁孩,笑骂道:“鬼精灵,怎么了?没见过小灰熊?熊大过来,见见新朋友。”

    熊大屁颠屁颠跑了过来,按照李成的手势,现在是站立的指令,熊大站了起来,极其可爱,逗乐了这个莫名而来的小男孩。

    三岁的年龄,也就是基本会说话而已,在响尾蛇部落交流用语是本族的爱斯基摩语,所以基本上不能理解李成的话,当然从面部表情、手指、直觉方面,小男孩也能懂得李成的意思。

    小男孩的抗寒能力极其强,居然在大冬天的晚上不穿衣服,可见爱斯基摩人天生就具有面对寒冷的属性。

    李成在某档节目上看到过耐力大比拼,一名挪威人可以在零下几度的冰水里面游泳差不多0分钟,是通过自身暗示调节体内的核心温度,不至于被冻死,这说明人类的潜力是无穷的,爱斯基摩人从冰河时代就已经和寒冷对抗了,数万年来,基因之中附带了这种能力其实并不奇怪。

    小屁孩也不怕生,直接和熊大、熊二打成了一片,李成看着他,隐隐觉得人比人气死人啊!这么小的小孩,因为生长在原始部落,长大之后,肯定会局限在这个地方,成为一名猎人,难以走出森林,接受正规的教育,和许许多多的小孩比较,小屁孩的确十分可怜,不过也正是这样,他才能够无忧无虑,不必为房子、车子、票子担心。

    这个时候诺亚过来了,主要是晚餐弄好了,是烤羊腿,看到李成思虑的样子,诺亚问道:“老大,怎么了?有什么忧虑的?你放心好了,熊大、熊二会在这里生活的很好的。”

    “不是,我只是觉得不公平,为什么有些人的小孩能生活在城市的繁华世界中,而他则只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李成说了一句谚语,是用英文翻译的,基本意思诺亚明白。

    “哎……”诺亚也叹了叹气,见识过现代社会的繁荣昌盛,再看看部落生活的情况,的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啊!

    沉默了一会,李成再问道:“这个小孩是谁家的?”

    “你说他啊!他没名没姓,一直是由部落各户养大的,刚出生母亲就难产死了,而他父亲则在几个月前在一次狩猎中死亡……

    原来他是个孤儿啊,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么小年纪,就要经受如此残酷的现实,好在小屁孩还没懂事,不然就更加可怜了,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总要知道自己的身世的。

    李成的心情一下子跌入了谷底,三岁的小孩就这么没爹没妈了,任谁都会同情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