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对总裁的第二十四印象:【二更】

雾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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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总裁的第二十四印象:对爱情一窍不通。

    谢副总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张开的双臂就这么被撂在了半空中,“你被拒绝了啊,就一点都不难过吗?没事,不要压抑你的本性,哭出来吧,咱俩谁跟谁啊,我不会笑话你的。哭完了,擦干眼泪,咱们明儿再找个更好更听话的‘言情女主’。”

    “我不难过啊,为什么我有一种你巴不得我难过的感觉?”霍以瑾眯眼看向谢副总,“说!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天地良心!霍以瑾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呢!”谢副总立刻用强势的反击作为自己心虚的掩饰。

    “不是就不是呗,吵吵什么。”霍以瑾其实也就是诈唬一下谢副总,见诈不出来什么,她也就退让了,“算我考虑的不妥当,行了吧?我忘了你的智商不太够,不一定能跟得上我的思路。来,我慢慢给你分析啊。”

    ——这就是你的退让了?!

    谢副总愤愤的用眼神问管家,我能抽她吗?

    两鬓斑白的老管家笑的一脸骄傲,您抽不过我家小姐的。

    “……”_(:3)∠)_谢副总表示,这个连管家都这么嘲讽的世界简直生无可恋。

    霍以瑾是这么给谢副总分析的:“他在我表白之后果断而干脆的拒绝了我,他一定是我的真命女主,不对,是男主。”

    “……”我知道这事儿啊,还是我策划主使的呢。butwhy!why!血红的英文字母在谢副总的脑海里加粗加大滚动循环播出。他真心挺好奇霍以瑾的脑回路生成方式的,是什么让她在告白被拒之后还坚持认为楚清让是她的本命?“抖m吗?”

    “不是,你听我把话说完啊,”总裁大人表示,最讨厌别人在我没说完话的时候打断我了有木有,“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说有哪本总裁小说里女主是一下子就喜欢男主的?”

    “这是个陷阱!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言情小说!”谢副总到现在都还记得霍以瑾冤枉他喜欢看三流总裁小说的事儿,也不知道霍以瑾是怎么和她的秘书说的,反正吧,以前总爱在他面前争奇斗艳的总裁办的秘书小姐们现在都拿他当时尚顾问*了摔!

    “……好吧,就算你不爱看好了,那就你有限的看书经验,有女主一下子就爱上总裁的吗?”

    “什么叫就算我不爱看?我确实不爱看!”谢副总决定要在这件事上死磕到底,他一点都不想再尝试那种百口莫辩的感觉了。

    “回答问题!”霍总怒了。

    “没在小说里看到过。”谢副总立刻萎了,并且在回答完之后他就一脸被强了的小受样,缩在墙角开始嘤嘤嘤,为什么我就这样屈服了,为!什!么!

    “是吧?女主总是会先爱上一个温柔善良的男二,什么青梅竹马、邻家大哥、学校学长、公司前辈等等等,不一而足。在文章初期,女主会对这个男二坚定不移,甚至为了他会毫不犹豫的拒绝多金深情的总裁。小说想用这种形式来凸显出女主不媚俗的正直形象,也顺便能让女主不喜欢‘人人都肯定会喜欢’的总裁桥段合理化,好方便制造剧情冲突。这……”

    “这不正是你和楚清让嘛,对吧?”谢副总没等霍以瑾的话说完,就接着说了下去,“你觉得这样对你讲出他有一个初恋真爱,然后直接拒绝了你的楚清让很勇敢、很高尚?”

    “是啊,是啊!”

    是你个大头鬼哦!莫名其妙真当了一回神助攻的谢副总这回真哭了。霍大哥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宰了我的吧?qaq提前自杀还来得及吗?

    最后谢副总还是没有放弃治疗,他决定稍微抢救一下:“在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你,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时,你就真的一点都不伤心、不难过、不嫉妒吗?哪怕你只是为了找个结婚对象,并没有真的爱上他,人类占有欲的劣根性都不可能让你像刚刚那么淡定!你要是敢说什么因为总裁文的最后女主总是会和总裁在一起,我一定咬死你!……说总裁不会接受让他不满意的答案也不行!”

    霍以瑾回了谢副总一个“说你智商低吧,你还不承认”的鄙视眼神,然后不紧不慢道:“谁说我没有这些负面情绪的?”

    “没谁说,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就刚刚吃饭的时候,你笑的不要太开心哦。”

    “为了刺激他啊。”霍以瑾耸肩,用一副这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嘛的语气说着完全不正常的话,“我看了那么多总裁文,对女主的性格也算是小有总结,无论那些女主的人设是怎么样的(元气、冰山or妩媚多情),她们都会有一个不可避免的共同点——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我们是不是不自觉的进入了什么少儿不宜的黄暴话题?”

    “你想太多了!”霍以瑾对谢副总的嫌弃终于达到了巅峰,“我是说女主嘴上说着不喜欢总裁,不想让总裁对她纠缠不休,但要是总裁真放弃了试试,肯定没几个能心平气和的接受,读者就更不用说了,换男主这种话绝对会大面积的刷屏。”

    “所以你反其道行之,假装大度,不仅能让楚清让难受,也能让他感受到他其实并没有真的那么想拒绝你?这样一来还扯平了你被他拒绝时的受伤感……”

    “对!”斩钉截铁。

    总裁小说的存在意义对于霍以瑾来说就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大方向是一样的,小细节则全靠个人发挥。其实她本来也不准备这么狠的,但谁让时间不等人呢?她必须加快脚步。

    对你妹啊!你这哪里是在追人,根本就是在把对方当敌人一样打倒好吗?!那一刻,谢副总是真正的悟了,霍以瑾对爱情这回事儿吧,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她十窍里通了九窍,只剩下一窍不通。

    “我是不是哪里想的不太全面?”面对谢副总死一般的沉默,本来挺自信的霍以瑾又有那么一点不自信了。

    “……不,你就这样挺好,真的。”谢副总这句话绝对发自真心,“去吧,皮卡丘。”

    老管家后退半步,默默的在心里给也算是他从小看到大的谢少爷点了根蜡。

    霍以瑾狞笑着磨刀霍霍,一阵惨不忍睹的鸡飞狗跳之后,被扇的脸都肿了的谢副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在口齿不清的情况下,把楚十八并不是真十八,而是楚影帝的事情说给了霍以瑾听。

    霍以瑾右手握拳轻打在左手手掌上,做恍然大悟状:“怪不得我追不上呢,原来从一开始我就攻略错了方向。”

    谢副总表示,这理解能力,一个字,服!三个字,李菊福(有理有据,使人信服的简称)!

    行动力一流的霍以瑾遂决定邀请楚清让去她的公司参观学习,因为楚清让已经完成了《无与伦比的伊莎贝拉》的拍摄,正在投身准备着即将由他领衔主演的新电影《主守自盗》。剧本里代表着正义一方,银幕形象比较讨喜的公司,已经确定为了霍以瑾的noble服饰。所以霍以瑾觉得让并没有经营过公司的楚清让来实地考察一下,他肯定不会拒绝,顺便还能再刷一刷好感值。

    楚清让本来是想拒绝的,但被霍以瑾一句“是你说不要介意那件事,大家来做朋友的。现在你要是拒绝了,是说明你其实还在介意吗?”给堵了个哑口无言。

    “朋友”是真的是个很好用的身份。

    谢副总对此深表同情:“我大概又忘记告诉你了,这姐儿们以前是我们校辩论队的ace。”

    “那她一定很厉害。”楚清让感慨。

    “我们大学连续得了四年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的第一,你说呢?她甚至在‘正方觉得当反方比较好,反方觉得当正方比较好’的奇葩论题中辩赢了,正反两次!”第一场霍以瑾赢了之后双方交换立场,她的对手蛮无耻的剽窃了她的论点,然后……所有人就等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霍以瑾口若悬河的辩赢了刚刚的自己。

    “她肯定是早就知道对方会这么无耻,提前设好了套。”楚清让他觉得他仿佛都能想象到霍以瑾当时骄傲的样子了。

    “你怎么知道?!”谢副总绝对不想承认这是什么见鬼的心有灵犀。

    但这就是。

    楚清让不自觉的勾起唇角,低喃了一句近乎情人般的耳语:“我就是知道。”

    ……

    双拳难敌四手,黑胖妹不可能以一己之力一直护着赵小树。来一个她能打到,两个也没问题,四个有点困难……于是,再然后的某一天,一群人把大壮和小树堵死在了小巷里,她终于倒下了,面色青紫,呼吸困难。

    小树发了疯,冲上去护着大壮,大喊:“她有哮喘,她会死的,她要是死了,你们所有人都是杀人犯,不仅要坐牢,还要判死刑!快去找大人来啊!”

    一开始孩子们半信半疑,随着大壮慢慢不再抽动,仿佛已经没了呼吸的灰白样子,他们慌了神,尖叫着一哄而散,却没有人去喊大人。孩子的天性里其实是有一种很可怕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他们好像天生就知道谁好欺负,谁不好欺负,以及他们在闯祸之后该如何掩盖这件事情让自己免于责任。

    只有赵小树抱着大壮嚎啕大哭,他好像一直都在哭,除了这个什么都不会,“我怎么这么没用?”,他问自己。

    “你很厉害哒~要自信一点!”躺在地上的大壮诈尸了。

    “你、你没事?”

    “嗒哒~\(≧▽≦)/~”大壮拍了拍尘土站起来,摆了个展示自己的手势,“只要别继续让我躺在地上,吸入过多尘土就没事。”

    “那你刚刚是骗他们的?这样太危险了。”

    “放心啦,我早就算好了的,管……管我的妈妈和我约好了时间,如果刚刚那些人没有被你吓唬走,我妈妈一会儿也肯定会过来教训他们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们那么多人,咱俩两个肯定打不过,只能想办法啦。等这次回去我就开始装病,你一定要和他们形容的我病的快死了,懂吗?这样一来,人少的打不过我,人多的不敢惹我,咱们就安全啦。”

    “你好聪明啊!”小树对大壮崇拜极了。

    “那当然咯,我说过了嘛,我会罩着你的。只要我不生病。”

    “什么会让你生病?”

    “挺多的,鲜花啊,尘土啊,冰激凌什么的,哦,对了,还有胡萝卜,我对胡萝卜过敏!”小女孩一本正经道。

    “那我以后帮你把午餐里的胡萝卜都吃掉。”

    “一言为定!”大壮高兴极了。

    小树没觉得这样的对话有什么问题,他只觉得在他世界里最聪明、最美丽、最勇敢的大壮的黑眼睛在那一刻闪闪发亮,漂亮的不可思议。

    等赵小树长到足以明白人是不会对胡萝卜过敏的年纪时,他才知道当初他爱极了的闪闪发亮叫狡黠。

    时光荏苒,白云苍狗,很多人和很多事情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只有小树爱着的大壮的那些特质依旧在记忆里熠熠生辉,从未给改变。